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的通知
晉建市字[2011]452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企業:
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評標活動,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廳。
!@一、應招標而未進行監理招標和招標備案的,不得進行施工招標,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二、招標人與中標人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三、凡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對建設單位、監理企業、招標代理企業等相關市場主體記不良行為信息、不良行為記錄和行政處罰等。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評標活動,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活動,依法應當進行監理招標投標的,適用本辦法。
應當實行監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范圍和規模標準依照原建設部《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執行。
!@第三條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合理、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四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以下簡稱“監理”)招標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可以委托省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設區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監理招標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監理評標應當采用綜合評估隨機抽取法。
!@第六條 監理評標活動應當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ㄒ唬┣鍢?。評標委員會成員熟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方法和評審表格、投標文件基礎數據整理分析(清標)。
?。ǘ┏醪皆u審。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算術性錯誤修正、判定廢標情形等。
?。ㄈ┰敿氃u審。投標報價評審、監理大綱評審和投標人資信評審等。
?。ㄋ模┏吻逭f明或補正。
?。ㄎ澹┩扑]3名中標候選人,隨機抽取確定中標人。
!@第七條 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基準價、攔標價和投標報價應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原建設部《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和有關文件規定。
!@第八條 清標是指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的基礎性數據整理和分析。包括:投標文件可能存在的對招標文件理解的重大偏差、雷同等明顯異常情形;評審所需其他數據的采集等,并整理形成清標成果,為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提供依據。
清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完成,也可以委托工作小組進行,但委托完成的清標成果評標委員會應當審核簽字確認。
!@第九條 初步評審是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和清標成果,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的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并判定廢標情形等。
初步評審具有唯一性,投標文件存在任何一項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符合的重大偏差,其投標將被拒絕,不再進入詳細評審階段。
?。ㄒ唬┬问皆u審標準:
1、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
2、投標函簽字蓋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投標文件格式。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4、聯合體投標人。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5、報價唯一。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ǘ┵Y格評審標準: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資質等級、財務狀況、類似項目業績、信譽、總監理工程師、聯合體投標人等資格評審應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省外企業還應持有《山西省省外建設類企業入晉備案證》。
?。ㄈ╉憫栽u審標準:
投標人的投標內容、工期、工程質量、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權利義務、技術標準和要求、投標文件的格式和簽署、投標項目范圍、合同條件應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第十條 詳細評審是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定性、定量標準和清標成果,對所有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的評審。包括投標人投標報價評審、監理大綱評審和資信評審等。
!@第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可視情況向投標人發出書面澄清說明或補正通知,投標人應當就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中發現的問題,當面陳述理由并以書面形式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并對澄清說明或補正進行確認。
!@第十二條 算術性修正即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數額為準。
!@第十三條 重大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對工程的發包范圍、質量標準、工期、計價要求、合同條件及權利義務產生的不響應或不滿足,以及對招標文件其他要求不響應或不滿足,且糾正這種偏差,將會對其它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產生不公正影響的情形。
!@第十四條 異常情形是指不同投標文件之間或同一投標文件出現的非正常狀況。評標委員會可依據招標文件或現行招標投標相關規定進行判定并作出處置。
!@第十五條 投標人及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廢標處理。
?。ㄒ唬┩稑巳藶椴痪哂歇毩⒎ㄈ速Y格的;
?。ǘ┩稑巳耸潜竟こ痰氖┕挝坏幕蛱峁┱袠舜矸盏?;
?。ㄈ┩稑巳伺c工程施工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與本工程的施工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參股或互相任職、工作的;
?。ㄋ模┩稑巳吮回熈钔I、暫?;蛉∠稑速Y格、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ㄎ澹┩稑巳嗽谧罱陜扔序_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尚在處罰期限內的;
?。┩稑巳擞写ㄍ稑嘶蛲稑酥刑峁┨摷俨牧匣蚱渌撟骷傩袨榈?;
?。ㄆ撸┩稑巳朔ǘù砣嘶蚍ǘù砣宋写砣宋窗匆幎ǔ鱿_標會的;
?。ò耍┩稑宋募窗凑袠宋募竺芊獾?;
?。ň牛┩稑宋募馄谒瓦_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ㄊ┩稑宋募o投標人蓋章或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ㄊ唬┩稑宋募窗匆幎ǖ母袷教顚?,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ㄊ┩稑巳诉f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ㄊ┪窗凑袠宋募筇峤煌稑吮WC金的;
?。ㄊ模M任總監理工程師同時擔任3項及3項以上在建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的;
?。ㄊ澹┩稑巳嗣Q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ㄊ┮月摵象w形式參加投標的,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聯合體組成發生變化且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標人書面同意的;
?。ㄊ撸﹫髢r不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的;
?。ㄊ耍┓煞ㄒ幒驼袠宋募幸幎ǖ钠渌樾?。
!@第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審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由評標委員會起草,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評標專家如有保留意見可以在評標報告中闡明。不簽字確認的記錄在案,視同認可。評標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鍢?;
?。ǘ┏醪皆u審;
?。ㄈU標情況說明及依據;
?。ㄋ模┰敿氃u審;
?。ㄎ澹┏吻逭f明或補正情況;
?。┢渌庖娀蚪ㄗh。
!@第十七條 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候選人,再通過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人。
!@第十八條 中標人確定后,中標人的投標報價即為中標價。招標人應將書面評標報告按項目所屬報相應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實行連續評標的原則,按評標辦法中規定的程序、內容、方法、標準完成全部評標工作。只有發生不可抗力導致評標工作無法繼續時,評標活動方可暫停。發生評標暫停情況時,評標委員會應當封存全部投標文件和評標記錄,待不可抗力的影響結束且具備繼續評標的條件時,由原評標委員會繼續評標。
除非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在評標中途更換:
?。ㄒ唬┮虿豢煽咕艿目陀^原因,不能到場或需在評標中途退出評標活動;
?。ǘ└鶕煞ㄒ幰幎?,某個或某幾個評標委員會成員需要回避。
!@第二十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并與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合同應當使用標準示范文本,并實行統一編號,合同編號應當與招標文件編號、中標通知書編號一致。
合同簽定后由招標人按項目所屬報相應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